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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4 9:06:49 发布人:
各市、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委)、财政局: 
    为进一步整合县域公共图书资源,提高农村图书利用率,发挥阵地作用,实现资源共享,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和我省实施意见(皖办发〔2016〕4号)以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13〕7号)精神,经研究,2016年在全省开展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将县、乡图书总分馆建设延伸到村,实现可流转、可监测,提升建管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农家书屋为服务点的县域图书资源建设、流通、服务网络,满足农民群众阅读需求。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县(市、区)及所辖乡镇(街道)、行政村。

    三、实施主体
    以县(市、区)为单位,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委)为实施主体。

    四、建设内容 
    1. 出版物确定。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负责,建立由文广新局(文化委)负责人、图书馆馆长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村农家书屋管理员、乡村教师、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出版物采购指导小组,根据当地农民需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农民代表座谈会等方式,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的《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制定的《安徽省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推荐目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出版物采选计划,提高出版物补充的针对性。农家书屋补充出版物目录由县级文广新局(文化委)审核确定后,上报至农民书屋工程建设信息监管系统,并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监督考核。各地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以捐赠图书、库存图书、旧书、低劣图书充数。
    2.出版物采购。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委)负责,通过政府购买,统一招标采购。采购经费利用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民生工程项目农家书屋建设经费2000元,其中1600元用于出版物补充更新、400元用于农家书屋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等,确保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不少于100册,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补充一定数量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数字农家书屋建设。
    3.配送流转。县级公共图书馆(总馆)具体负责全县图书文献的采集、编目、分类、标引、加工,并配送到乡镇分馆,每年流动配送1次;乡镇分馆负责辖区各村之间的图书流转、交换,每年流动配送2次,每年每个农家书屋不少于60种、100册;村农家书屋负责做好图书日常管理维护和读者借阅服务。部分尚无图书馆或未建立总分馆的区,由区文广新局负责图书采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负责实施图书配送流转。
    自2016年起,县级公共图书馆(总馆)将农家书屋图书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实施固定资产登记,确保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资产不流失,保障农家书屋图书使用权。鼓励县级总馆、乡镇分馆的基本藏书参与流转。农家书屋可结合实际情况,将现有图书作为服务点固定藏书不参与流转。
    4.管理服务。一是活动引导,县乡总分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一体化建设的开展,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通过新书推介、讲读和比赛等,鼓励引导农民群众撰写读书心得,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增强县乡总分馆及农家书屋的吸引力,提升图书使用率。二是队伍培训,加强人员分级培训和业务指导。县级总馆负责乡镇分馆、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三是统计监管,充分利用县乡总分馆自动化管理平台加强统计监测和服务管理,运用数据分析,合理调配,精准服务。农家书屋要做好借阅册次登记和服务人次登记,每月向乡镇分馆报送书刊借阅册次和服务人次。各市每季度汇总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化厅(报送日期为下季度第1周)。

    五、进度安排
    9月底前按照计划安排,完成新购图书采购、配送,全面开展借阅服务和读书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由省文化厅牵头,农家书屋日常管理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各市、县(市、区)要把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纳入年度重点文化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县(市、区)文广新局(文化委)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线路图,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组织好图书招标采购工作。2013年开展农村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6个试点县,要在巩固试点成果、提升服务的同时,发挥示范作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把一体化建设纳入图书馆业务常规工作,加强工作研究、业务指导、队伍培训。
    2.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地方财政应将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图书购置、流转运行、服务开展、人员培训及必要的设备添置经费等纳入经常性支出预算,增加县级馆新增藏量购置费,提升县级总馆馆藏总量。省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以奖代补办法,对一体化工作开展好的地区给予奖补。
    3.加强督查考核。将县域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列入省相关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督促检查。

    请各市于7月15日前将所辖各县(市、区)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纸质和电子版)汇总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共服务处、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联系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公共服务处朱波扬,电话:0551- 62822853,邮箱:429171867@qq.com;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杨林艳,电话:0551-63608651,邮箱:ahswhtswc@163.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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